省道323鹿邑境道路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323鹿邑境道路改建工程,已由鹿发改【2016】1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鹿邑县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申请国省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鹿邑县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前来投标。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在鹿邑县辖区内注册公司或设立独立核算分公司,作为其中标的前置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省道323鹿邑境道路改建工程
2.2项目编号:鹿采购【2017】0817号
2.3总 投 资:7946.33万元
2.4项目概况:鹿邑县境内,路线全长17.096公里;全线按双向两车道二级公里标准建设,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米。
2.5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
2.7标段划分:共分为3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第一标段:K0+145-K6+016
第二标段:K6+016-K11+360
第三标段:K11+360-K17+072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第一至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8月1日以来,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以上的改建、新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3相关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和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 2017年以来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社保部门盖章的个人查询明细表)。
3.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各投标人只允许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投标人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投标人如有意愿报名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投标人在公告期内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其后果自行承担;
4.2 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8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鹿邑县G311道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94-7200813
代理机构:河南省科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昌建B座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4-8287770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7187182
2017年9月4日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省道323鹿邑境道路改建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