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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溪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04 17: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溪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溪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350524]CXS[GK]2017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河滨西路

联系方式:吴小琦 136007333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小姐 0595-286799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对[350524]CXS[GK]2017001、安溪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524]CXS[GK]2017001

2、项目名称:安溪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交通管理设备

1套

4500000

 

4500000

9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上述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应为2016年以来出具的。

上述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应为2016年以来出具的。

上述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证明资料。

上述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证明资料。

上述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证明资料。

上述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证明资料。

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贰拾伍万元整(¥42500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贰拾伍万元整(¥42500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提供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有安防企业二级及以上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提供安防企业二级及以上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提供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9-04 17:30 报名截止时间:2017-09-19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5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09-25 09:30,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河滨西路

   联系人姓名:吴小琦

   联系电话:1360073336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项目联系人:蒋小姐

 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网址:http://61.131.58.48

 开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7-09-0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无上述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应为2016年以来出具的。 上述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应为2016年以来出具的。上述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证明资料。 上述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证明资料。上述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证明资料。 上述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证明资料。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贰拾伍万元整(¥42500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贰拾伍万元整(¥42500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提供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安防企业二级及以上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提供安防企业二级及以上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提供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4日 17:30 至 2017年09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cz.fjzfcg.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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