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市郑东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立项备案完毕,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 HN-LDZB【2017】090404001;
2.3 采购规模: 便携式彩超、12道心电图机、尿液分析仪、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各2台(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5 交货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乡镇卫生院指定地点;
2.6 质 保 期:一年;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采购预算价:约6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应是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3.4 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同时参与投标;
3.5投标人应有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0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在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郑州市兴华北街18号盛世经纬B座410室)。
4.2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4)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网页截图;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要求的资料;
备注:上述资料需验原件,留存加盖报名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报名时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资料、企业近六个月的工资表、近六个月的银行代扣社保凭证及代扣税收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0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1-6717920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兴华北街1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8893199 15136294061
2017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