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设备采购项目第六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YXDD2017-ZB0717
2.2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设备采购项目第六包(二次)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招标范围:采购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含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设备清单表”。
包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6包 | 19 | 普通综合治疗椅 | 4张 | 24.4 |
20 | 口内激光仪 | 1台 | ||
21 | 牙科种植机 | 1台 | ||
22 | 高频电刀 | 1台 | ||
23 | 牙周治疗仪 | 1台 |
其中序号20、21、22、23已经专家论证,根据技术参数要求可以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近二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若成立不满二年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7年任意连续3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或提供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3.2资格要求
3.2.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所属医疗器械类别相应的有效配套证件(如备案证明或注册证)复印件;
3.2.3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若为二级代理,须提供上级别的授权代理证明,上级别的授权证明须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能转授权的代理,转授权无效;授权须有完整的可追溯性。进口产品应提供中国总代理的授权证明,进口产品必须有进口相关材料。(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人须将产品相关进出口材料,在验收时交由采购人)。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9月4日至 2017年9月11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需要电子版请自带U盘到招标代理公司拷贝。若需要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用¥100元,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汇款当日寄送。
4.3同时应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4000.00元,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投标人交纳的保证金仍然继续有效。投标保证金应于2017年9月26日17:00前(必须到账)交纳,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
4.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4.4.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或经过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可以证明是本公司的职工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5.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27日08:30时~09: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09:00 时。
5.3地点: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3楼)。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6.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人电话:0877-2026917、2026817
传真:0877-2026917、2026817 联 系 人: 彭海静、李志武
日 期: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