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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局专线班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04 16: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海事局专线班车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海事局专线班车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WZB-201708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11-875970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局

地址:0411-87597088

联系方式:陈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关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8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1)为采购人提供班车包车服务,共15辆客车(包括商务车1辆、小型客车7辆、大型客车7辆)。大型客车:车辆购置年限/里程数/车辆型号/车辆颜色限制 : 5年以内、8万公里以内、品牌型号相同、车辆颜色一致。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权应属于投标企业且名称一致。

(2)本次采购共1包;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乙方班车服务达到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但合同内容(包括服务项目、价格等)原则上不做增减,且合同续签期限为一年,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4)服务范围:大连至大窑湾、新港、甘井子、和尚岛、旅顺、皮口、长兴岛、棉花岛、北良港。海事处所辖区域海港、码头及监管单位。

(5)服务时间:早6:20~晚18:30。除承担班车任务外,还要承接大连海事局应急值班、应对突发事件等任务,全年全天24小时待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具有本地服务的能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固定的营业场所,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原件)。注: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具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自有车辆规模应在20(含)辆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原件)。(4)投标人聘用的驾驶员应提供聘用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可在社保系统查询)或商业保险原件,驾驶员近期(30天内)健康合格证明原件(驾驶员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检证明)。驾驶员无酒驾等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4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8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88号良运四季汇2号楼29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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