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新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期工程-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受牡丹江新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期工程-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期工程-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RCZB-201708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冰
项目联系电话:137966719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牡丹江新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新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明昕0453-61787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冰13796671983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5号赫时大厦1号楼A座5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RCZB-201708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期工程"已由牡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牡开发区经发备案【20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新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PPP融资及部分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期工程-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江南新区G11国道以南、牡宁城际公路以北、图佳铁路线以东、莲花湖路以西;
2.3投资额:约5600万;
2.4建设规模:智能卡口系统、视频及周界报警监控指挥系统、跨境电商辅助监管与智能查验系统、机房装修(海关数据机房、海关指挥中心、主卡口机房、园区(管委会)机房,装修标准符合国家C类机房标准)和综合布线及配套设备、配电设备、后备电源、精密空调的安装;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维修等施工总承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2017年9月30日-2017年12月28日,共9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并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查询,有行贿受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依据黑建招[2015]4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拟派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登记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工长)、安全员(3人)、质检员、造价员岗位证书(或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以上所有拟派人员均需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专业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安全员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外省市企业须提供相对应的证书)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到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5号赫时大厦1号楼A座511室)登记购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登记表及投标承诺请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http://www.hljrczb.com/);
7.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牡丹江新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明昕
电 话:0453-61787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冰
电 话:0451-86871271转8002
手 机:13796671983
日 期:2017年9月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并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查询,有行贿受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7依据黑建招[2015]4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拟派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4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5号赫时大厦1号楼A座51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记购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