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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审委会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04 16: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受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审委会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审委会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2017】000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823349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201国道东侧

联系方式:王先生0467-28817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女士8233497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审委会设备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审委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2017】00075;

二、项目名称: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审委会设备采购;

三、招标内容:智慧审委会音视频智能升降一体机(所有接口必须与智慧审委会语音识别采集平台对接)、审委会会议摄像头、审委会会议终端(必须与本院现有MCU对接)等智慧审委会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为保证本次采购设备能够实现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此项目的设计要求,实现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需要的全部功能,所以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得到代理机构通知预中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供本次招标“智慧审委会音视频智能升降一体机、审委会会议摄像头、审委会会议终端”到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实际工作环境中进行测试,如不能按时提供设备测试或测试不能满足院方实际工作需要,视为无效中标,顺延第二名供应商进行测试,以此类推。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0万元;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且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六、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如果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经销代理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人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不是投标缴纳的或不是近三个月的无效,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至今各个月份的委托人社保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检查机关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对其提供的产品进行安装、调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者,须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代理公司留存),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自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获取费用:500元/包,售后不退

十、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开标大厅。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201国道东侧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67-2881782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项目经办人:高女士

电  话:0451-82334976

电子邮箱:zc82334976@163.com

 

                                                         2017年9月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4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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