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清寺院区配电房高压柜设备(17A1928)采购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清寺院区配电房高压柜设备(17A1928)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7年9月4日
一、项目号:17A1928 采购执行编号:0819-1710230016
二、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清寺院区配电房高压柜设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35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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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柜设备 | ¥350,000.00 | 1 | 批 | 用途:重医口腔医院上清寺院区配电室高压柜部分改造简要技术规格描述:现上清寺院区配电室高压供电由上清寺和沲桥美开闭所两个变电所供电,主电(上清寺开闭所)停电时手动转换到备电电源(沲桥美开闭所)。由于设备年久老化,操作不灵,现对重医口腔医院上清寺院区配电室高压柜部分改造(现有各型高压柜6面,图附后)。包括现场勘察、图纸方案设计、旧高压柜拆卸、高压柜制作、安装调试至投入使用、培训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将进行政策性加分,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将对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详细加分及扣除规则详见采购文件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电力部门认可的合格型式试验报告及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3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承修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证书。
1.4投标人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如果是经销商或代理商,则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产品。
2.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2.3投标人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三级。
2.4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设施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7年9月4日 至 2017年9月26日 10:00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4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9月4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9月2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7年9月26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7年9月26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采购经办人:李艳
采购人电话:023-8886000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86715295,86715401
代理机构传真:023-8671540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花卉东路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