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就大悟县21家医疗机构废水处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一、项目编号:DHZC20170901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大悟县21家医疗机构废水处理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包括:大悟县21家医疗机构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检验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1、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 2、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技术规范,货物通过招标人验收 3、质 保 期: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投标供应商至少承接过 1 项1000万及以上的类似污水处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5.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项目经理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全程参加投标活动,否则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大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七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伍佰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原件或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以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及地址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9:30分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F)。 2. 未按规定密封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 系 人:范伟 联系电话:0712-7223181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F 联 系 人:罗虎 联系电话:15387227772 2017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