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政府保安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安服务
项目编号:[350121]FJXW[GK]20170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村金桥125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137999650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0591-878073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480000 | 96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4日 09:20 至 2017年09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117.27.88.250:9306/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部分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b)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c)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优惠内容及幅度: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优惠内容及幅度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① 《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优惠明细表》。②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③ 应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以下资金证明:(1)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2)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辖区内税务机关或省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④ 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采购人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⑤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谈判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4、若所报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注: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