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公安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社会点监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通化市公安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化市公安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社会点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化市公安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社会点监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709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工
项目联系电话:138948524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化市公安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中华路
联系方式:王科长 185044538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 工 1389485240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通化市公安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社会点监控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70902;
3、招标范围:社会点监控(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5、供货地点:通化市公安局医药高薪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6、供货期: 合同订立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代理本项目标的的合法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或以上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4、2017年1月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5、2017年1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6、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4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017年1月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1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通化市医药高新区政务大厅2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通化市公安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社会点监控采购项目
(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709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公安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社会点监控采购项目已由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通化医药高新区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审批单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拔款(已落实),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通化市公安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社会点监控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70902;
3、招标范围:社会点监控(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5、供货地点:通化市公安局医药高薪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6、供货期: 合同订立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代理本项目标的的合法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或以上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4、2017年1月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2017年1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6、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工作日)每天8:30—11:00,下午13:30—16:00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017年1月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1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通化市医药高新区政务大厅210室。
2、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6000.00元整;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通化市公安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中华路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18504453819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
联 系 人:李 工
电 话:13894852408
2017年9月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