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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仁德路放射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01 12: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仁德路放射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仁德路放射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TH[GK]20170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彬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78462-8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

联系方式:刘工 183597889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彬彬 0591-87878462-81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DR) 1套 700000
700000 14000
2
2-1 口腔X线摄影装置 2套 140000
140000 2800
3
3-1 电子计算机体层摄影 1套 2000000
2000000 4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无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包:2明细 描述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无包:3明细 描述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无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10:55 至 2017年09月1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cz.fjzfcg.gov.cn/notice/noticeinfo/79686/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cz.fjzfcg.gov.cn/notice/noticeinfo/79686/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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