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项目的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日 期:2017年09月01日
采购编号:ZGZB-NHCG20170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采购项目的内容: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序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内容 | |
一 | 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部分 | 60万元 |
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和乙级及以上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资质。
2.2本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具备高级规划师职称或注册规划师资格。
2.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09月0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4、购买采购文件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5、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邮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5日14:00(北京时间)。
7、投标和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8、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
重要提示: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0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编入正本),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1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12、其他:
本次采购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账号:8114701013500025347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内
联系人:杨锋 联系电话:0574-59956261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
联系人:周全
联系电话/传真:0574-8355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