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南宁市江南区妇幼保健院可研、稳定评估、环评、水保等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江南区妇幼保健院可研、稳定评估、环评、水保等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妇幼保健院可研、稳定评估、环评、水保等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GXJHNN2017-D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芳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169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
联系方式:蓝天力 0771-48408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萍芳 0771-551692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宁市江南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评估、水土保持编制评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布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保评价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不超过三个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备注:若投标人不具备环评资质及水保评价证书,可以与具备环评资质、水保评价证书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方式:由投标人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凭加盖公章的网上报名确认单和缴费回执单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工作日)每日9:00-12:00,13:00-17:00。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