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服务大厅及案件管理服务平台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2017年8月31日公开招标公告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服务大厅及案件管理服务平台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2017年8月31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服务大厅及案件管理服务平台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2017年8月31日
项目编号:LYHJZB2017-050ZC-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连
项目联系电话:0437-31165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源市西安区泰安大路1655号
联系方式:冯国清0437-31829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连0437-3116563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服务大厅及案件管理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2017年8月31日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服务大厅及案件管理服务平台采购项目已由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LYXAZC2017-08-118号批准,采购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服务大厅及案件管理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⑵采购内容:控申接待平台1套、便民控申自助查询系统1套、业务数据汇聚综合平台2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1套、便民案管自助查询系统1套、高清数字半球摄像机4台、拾音器4台、高清数字枪型摄像机6台、智能高清抓拍摄像机1台、界面拾音器(桌面安装)6台、存储设备2台、监控专用硬盘10块、监控接入交换机2台、案管中心公开发布平台4.51㎡等。
⑶技术要求: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2.2招标范围:全新货物(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培训。
2.3采购预算:玖拾伍万元整。
2.4交货及安装地点: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
2.5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3.5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源市西安区泰安大路1655号
邮编:136200
联系人:冯国清
电话:0437-3182919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编:136200
联系人:段连
电话:0437-3116563
传真:0437-311656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3.4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3.5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含乙级)。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31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