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城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三次资格预审公告
虞城县城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
三次资格预审公告
1. 资格预审条件
本采购项目虞城县城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已由虞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虞城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前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2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7)048号
2.3招标编号:商公资代[2017]030号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概况:根据国家有关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要求,经虞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及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虞城县城区市政道路进行新建及拓宽改造。
2.6投融资安排:项目总投资23959.94万元,项目资本金部分为7159.94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9.88%。拟融资部分共168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0.1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159.94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方以现金出资,出资7159.94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100%,政府方不出资。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合作期:建设期为15个月,运营期为10年零9个月,共12年。
3.2投资概算:约23959.94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
3.3项目投融资内容:漓江路、江浙大道、S203城区段、诚信大道新建项目以及新建路南段(响河桥至工业大道)道路拓宽改造建设项目。
3.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方,政府方不出资,由社会资本方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完成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5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手续合法,且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或被撤销、企业被责令关闭等不良状态。
4.3具备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融资能力。
4.4信誉要求: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4.5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企业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拥有足够的财务实力。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7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8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8.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
4.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8.3联合体中若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4.8.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优势;
4.8.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 PPP项目协议 》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4.8.6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必须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作出授权。
4.9申请人需有企业(或工程所在地)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日期为发布公告后有效期内)。
4.10项目资本金及拟融资部分全部由社会资本方负责。·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 月30 日至2017年9月5日18:00时整。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份(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8 日9时00分。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413室。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5839061777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华正国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窦先生
电 话:0371--55698792、18503803857
2017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