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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31 11: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2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83330020184
项目联系人:万晓宁
项目联系电话:0317-7272588
采购人: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7347090
代理机构:河北今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5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7272588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22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0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处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4.供应商具有至少8年的污水处理厂运营经验,以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时间为2009年1月1日之前(包括PPP、BOT、TOT或委托运营,提供合同原件);5.供应商正在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累计规模不低于50万吨/日(含)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包括PPP、BOT、TOT或委托运营,提供合同原件);6、供应商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内具有至少2个单体设计规模不低于3万吨/日(含)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包括PPP、BOT、TOT或委托运营,提供合同原件);7.供应商必须独立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预审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预审文件
备注:注: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通过制。只有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才可参加竞争性磋商。当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应重新组织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在该投标单位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社保机构出具)、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具)、企业业绩的原件(须提供申请资格预审条件4-6的企业业绩)。(三证合一的,可以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的评定为准。注:以上证件不能提供的,须出具注册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说明、证明文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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