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园林绿化局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基础设施完善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31 09: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1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沧州市园林绿化局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基础设施完善维修服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83420060003
项目联系人:张倩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沧州市园林绿化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御河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3208526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金鼎领域商业A区103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355.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2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0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联系电话:0317-21756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沧州市吉林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提供2017年5月-7月份社保资金缴纳证明;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5、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6、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7、护栏提供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阻车桩提供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混凝土路面砖提供市级(含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8、要求投标人在沧州市区设有服务机构,且服务机构具备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提供沧州市区本地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和委托服务协议原件。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市区的除外)。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项目名称:沧州市园林绿化局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基础设施完善维修服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83420060003
项目联系人:张倩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沧州市园林绿化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御河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3208526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金鼎领域商业A区103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355.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2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0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联系电话:0317-21756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沧州市吉林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提供2017年5月-7月份社保资金缴纳证明;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5、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6、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7、护栏提供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阻车桩提供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混凝土路面砖提供市级(含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8、要求投标人在沧州市区设有服务机构,且服务机构具备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提供沧州市区本地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和委托服务协议原件。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市区的除外)。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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