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高安市人民法院户外电子显示屏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高安市人民法院户外电子显示屏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高安市采购办(GACG20170803)的批复,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安市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询价文件编号:中大-GA2017-05
2、、询价内容及预算金额:
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品????? 目 | 预算金额 |
1 | 中大-GA2017-05 | 户外电子显示屏 | 贰拾万元整 (¥:200000.00) |
(具体参数见附件3)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提供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询价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户外电子显示屏、控制电脑(台式电脑)的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8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高安市象湖风情小区12栋501室现场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6. 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人民币肆仟元元整(¥:4000元)。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以下帐号(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否则投标无效;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高安市瑞州支行? 账号:203705645021投标人在2017年9月8日17:00前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1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不接收。
8.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的1.5%收取。
采 购 人: 高安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13879533468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艳
联系电话:1839795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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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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