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法院采购执行指挥系统迁移改造工程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7-08-28 15: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MHKGP17113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7年 9月19日
我中心受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该单位执行指挥系统迁移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能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前来报名、领取标书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编号:MHKGP17113号
二、招标内容:共一个标段,执行指挥系统迁移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及中标通知书办理拨款事宜;由采购单位一次性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全部货款,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履约期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无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问题,履约金(质保金)(中标金额的10%)将在合同期结束后退还,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投标条件:
1、欢迎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供应商,携带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全部原件和公章报名(没有原件及公章视为无效资格不接受报名),资格预审通过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5、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文件。
六、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5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七、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梅河口市政务中心二楼258室)
八、报名及领取标书条件:请携带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都需加盖公章)及第五项中要求的材料文件并携带全部原件(须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前来报名,资格预审通过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梅河口市政务中心二楼256室)
联系人:田晓宇、杨丹
电 话:0435-4238629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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