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校园电视台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校园电视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校园电视台采购
项目编号:[350300]ZZG[GK]2017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1059496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地址: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城内街1250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135598088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先生1510594969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社区6#3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校园电视台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300]ZZG[GK]2017003
受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委托,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350300]ZZG[GK]2017003、校园电视台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300]ZZG[GK]2017003
2、项目名称:校园电视台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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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182800 | 3656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二)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投标价格的6%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1、享受价格扣除的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2、联合体是否享受该扶持政策的规定:(招标文件规定拒绝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不适用于此款规定)。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③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④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⑤投标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4、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不同行业的企业应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材料应加盖本企业公章,复印件无效)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③投标人应按“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要求按品目号逐项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或其它相关证明;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投标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网上系统)。(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无需胶装在报价或技术商务部分,原件直接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即可)。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8-28 09:45 报名截止时间:2017-09-21 09: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1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09-21 09:00,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
11、公告截止时间:2017-09-21 09:00
12、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地址: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城内街1250号
联系人姓名:黄圣杰
联系电话:1355980880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社区6#304室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105949696
网址:http://27.155.99.14:9090/
开户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7-08-2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从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2017-09-21 09:00,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