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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路灯处生产作业用路灯高空作业车、工程施工用车和巡查用车及14m升降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28 11: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乳山市路灯处生产作业用路灯高空作业车、工程施工用车和巡查用车及14m升降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生产作业用路灯高空作业车、工程施工用车和巡查用车及14m升降平台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RSGP2017-01-156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供应商资格要求

分包

生产作业用路灯高空作业车、工程施工用车和巡查用车及14m升降平台采购

人民币86万元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投标车辆必须已登录国家工信部《公告》、国家环保目录公告、并取得“3C”认证证书;

3.生产作业用路灯高空作业车必须已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免税图册》;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乳山市深圳路106号速八酒店三楼325室;

威海市高区科技路昌鸿集团办公楼西区四楼;

3.方式:转帐或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5. 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投标车辆登录国家工信部《公告》、国家环保目录公告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生产作业用路灯高空作业车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免税图册》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18日09时00分至2017年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山分中心(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请走东大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山分中心(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请走东大门)。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乳山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乳山市光明街中段

联系人:于勇

联系电话:0631-6698601

2.采购代理机构: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乳山市深圳路106号速八酒店325室;

威海市高区科技路昌鸿集团办公楼西区四楼

联系人:林美伶   陈颖 

联系电话:0631-3609199  5234516

电子邮箱:whzbgs5234516@163.com

开户名称: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账号:8201013090002501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公园支行

八、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威海市政府采购网;乳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rushan.gov.cn/)。

 

 

附件:招标文件

 

 

发 布 人: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7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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