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国道太湖段改建工程PPP项目交工验收及过程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安庆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的委托,现对105国道太湖段改建工程PPP项目交工验收及过程检测(二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CG-AQ-2017-411
2.2 项目名称:105国道太湖段改建工程PPP项目交工验收及过程检测(二次)
2.3 招标人:安庆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2.4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有资金
2.5 项目概况:105国道太湖段改建工程PPP项目交工验收及过程检测划分一个标,项目全长23.6248km,分别是K0+000~K19+657.8和K24+460~K28+427段(K19+657.8~K24+460为先导段,目前按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公路等级为一级(兼顾城市道路),一般公路段K0+000~K13+526以及K24+460~K28+427段,共17.493km,采用设计速度80km/h,路基断面宽度24.5m;市政段K13+606~K19+657.8共6.052km采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城镇横断面形式,设计速度60km/h,路基横断面宽度35m。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工程概算总投资8亿元,计划2017年9月1日开工,计划2020年2月29日完工。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叁仟捌佰叁拾捌元整(¥1233838.00元)
2.7 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安设施、原材料等交工验收及过程检测。具体检测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2.8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
三、资格要求
3.1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性质,则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3近五年内 (20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 独立完成至少1个公路项目的交工验收检测业绩。
3.4 2016年信用评价等级A级及以上。 (遵循原则:1.同时取得安徽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和交通运输部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单位,采用安徽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2.初次进入安徽省或连续2年未在安徽省从业的投标单位,其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无交通运输部综合评价结果的,其等级参照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无交通运输部综合评价结果或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单位,若无不良信用记录,视为A级;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为B级及以下。)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企业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aqzbcg.org)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5991205、0556-5991200,联系人:韩玥、苏文姬。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于2017年 8月 28 日至2017年 9月4日 17时30分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8503300,QQ:4008503300。
4.3 本项目工本费400元/本,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前来我中心开具发票时请提供:所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我中心报名系统中支付成功的交易流水号;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加盖财务印章或公章)及开票信息。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9月 18日9 时 00 分
地点: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开标地点见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安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aqzfcg.gov.cn/)、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aqxxgk.anqing.gov.cn/)、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7.2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3 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7.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按约定弃标的,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7.5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7.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7已经报名合格且未放弃投标资格的投标人,需再次报名,无需缴纳工本费。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亮
地 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工程建设部(四)(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电 话:0556-5991162
传 真:0556-5991160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