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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监控、消防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28 09: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监控、消防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监控、消防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LZX招[2017]53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366487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联系方式:武先生 0351-23872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党女士 0351-7077533/633、 18636648767

代理机构地址: 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监控、消防改造项目工程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2.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包1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 文本框: lil--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需有生产厂家原厂授权,主要产品包括:各种摄像机,磁盘阵列,视频综合平台及管理平台服务器

包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需有生产厂家原厂授权。主要产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设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积极响应扶持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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