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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清雪滚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28 0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清雪滚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清雪滚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YZ2017NO.C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凤丹

项目联系电话:130191230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地址:皓月大路与西环城交汇处北行50米

联系方式:安福宏181430553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凤丹130191230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的委托,对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清雪滚刷采购项目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邀请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清雪滚刷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XYZ2017NO.C56

三、货物需求:清雪滚刷

四、交货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环卫运输处;

交货时间:按需供货;

    限:1年

五、质保期:3年,3年内刷片无生锈老化现象,货款结清。

    售后服务:需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并做到叫修24小时随叫随到,付货后按要求进行售后服务和保障,售后人员必须按使用单位要求及时到达现场,刷片磨损后售后人员须及时更换;雪滚工作时,必须有售后人员现场跟踪服务与保障。

    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确认签字单,按实际发生期及总量核实后按季结算;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

2、财务状况:近三年(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近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类似业绩: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类似项目业绩三项。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所投产品需提供近一年市级及以上检测报告;

8、提供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9所投产品应有合法的授权证明(生产厂家除外);

10、开标时需提供样品,样品应有明显的标识或标牌。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册,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始时间:2017年9月19日下午13:00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联系人:安福宏

  地  址:皓月大路与西环城交汇处北行50米

  电  话:181430553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凤丹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室

电    话:0431-87061199、13019123040

  传    真:0431-87061199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监管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2、财务状况:近三年(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近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3、类似业绩: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类似项目业绩三项。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7、所投产品需提供近一年市级及以上检测报告;8、提供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9、所投产品应有合法的授权证明(生产厂家除外);10、开标时需提供样品,样品应有明显的标识或标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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