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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后官湖绿道配套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25 17: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武汉市蔡甸区后官湖绿道配套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蔡甸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市蔡甸区后官湖绿道配套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MDCD-2017-064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后官湖绿道配套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

三、建设内容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111.2314万元,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四、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

1.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学历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须提供覆盖范围含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内(2014年8月至今)至少二项(含二项)单项合同额类似的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 须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

7. 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关于企业、法人及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罚,且在处罚期内,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村沁园铭城二期4栋608号。

(二)其他要求:

1、报名人须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报名。

七、资格预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起止时间:2017年9月4日上午8:30时至9:30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

1、份数:一套。

2、格式:无规定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3、内容((以下所有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和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核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预审公告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资格审核将被拒绝,所有资料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在审查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须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学历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须提供覆盖范围含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内(2014年8月至今)至少二项(含二项)单项合同额类似的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7)须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

8)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关于企业、法人及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罚,且在处罚期内,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其他要求: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签署相关文件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及所有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3)、投标人所提交的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相应的原件在审查时一次性提交,不允许补充或更正。

5)、未按要求报名、或授权委托人非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按要求装订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全、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或未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八、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九、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武汉蔡甸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话:027-6911098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村沁园铭城二期4栋608号

联系人:叶明             联系电话:027-69700825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8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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