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澄海区国道324线盐鸿上社村俊科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的委托,对 澄海区国道324线盐鸿上社村俊科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708-611-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澄海区国道324线盐鸿上社村俊科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60,472.3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主要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二次过街安全岛等。具体详见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的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含合法法人机构在项目所在地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根据汕检会[2015]1号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要求:近3年);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28日 至 2017年09月0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9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9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0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 联系电话:0754-8588679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
联系人:金栋明 |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
传真:0754-85874173 | 邮编:515800 |
(三)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 地址:澄海区文冠路 |
联系人:陈秋琪 | 联系电话:0754-85886798 |
传真:0754-85886798 | 邮编:5158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