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西市智慧人防平战结合管理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定西市智慧人防平战结合管理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经定西市财政局采购办批准,甘肃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定西市智慧人防平战结合管理平台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GSZZ-2017-015
二、预算资金:
第一包:150万
第二包:40万
三、招标内容:(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 筒形网络摄像机(含支架及电源)、网络高清红外球机(含支架及电源)、硬盘录像机、监控级硬盘、POE交换机、光电转换器、中心管理服务模块、流媒体转发服务模块、中心管理服务器/流媒体转发服务器、核心交换机、视频综合平台、解码输出版、解码输入板、网络键盘、多功能服务器机柜、数据网络。电缆辅材及配件、运输安装、联合调试、后续服务。
第二包:电子沙盘专用数据、人防实体沙盘、同步控制软件、人防多媒体制作与演示、主控电脑、沙盘控制器、电缆辅材及配件、运输安装、联合调试、后续服务。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一包: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条规定;
2、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6、投标人所投的主要产品必须得到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7、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条规定;
2、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沙盘模型设计、制作等相关经营范围
6、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http://www.dxggzy.com)
4、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登记,同时办理电子招投标平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等相关手续;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9: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第三开标厅);
3、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9:30;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及交纳须知: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帐 号:101932000287070
行 号:313829000411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2、投标人(供货商)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基本信息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供货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银行结算凭证附言栏内正确填写所投标段保证金编号,以便查对核实;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加盖公章),并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为足额及时收到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接受投标文件,否则,拒绝接受;
5、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编号为:第一包:082257001 ,第二包:082257002, 投标人(供货商)在银行结算凭证附言栏内正确填写以上编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思杰
联系电话:0932-8217851
地 址: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甘肃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国斌
联系电话:18193251244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悦心润苑1#1单元701室内
甘肃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