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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双河镇余庄小学等4所学校校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22 16: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确山县双河镇余庄小学等4所学校校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7055

1、招标条件 

    确山县双河镇余庄小学等4所学校校舍建设项目已经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确山县教育体育局,受招标人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确山县双河镇余庄小学等4所学校校舍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确山县双河镇。

2.3、建设规模:余庄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18平方米(含4间瓦房拆除),厕所建筑面积75平方米,地坪硬化1753平方米,围墙131米、陈店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61平方米,厕所建筑面积61平方米、地坪硬化95平方米,修砌水沟10米;下庙小学教学用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53平方米,厕所建筑面积47平方米,地坪硬化1007平方米,围墙149米;王老庄小学大门建设,地坪硬化400平方米,围墙126米等(不含门)。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内容。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招标控制价: 173.12  万元,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201411日以来具有一项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60万元(含)的学校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同时具有学校附属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下载页加盖公章;

    3.5、拟派项目部七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测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标准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3.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七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测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标准员,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且不得兼职本七大员中其它职位,且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市政专业),同时具有有效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3.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查询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8、近三年来有不良记录(黑名单)或受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企业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3.12、投标人参与网上报名活动,需为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并办理CA认证及电子签章,否则无法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相关诚信库入库、CA认证及电子签章、网上报名活动请关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通知及操作手册)。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822日至 828日(全天24小时)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sjyzx.com/TPFront/)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企业制作投标文件时,需附入如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且在报名期间内出具有效)。
5)须提供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养老保险金及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中的任意两项即可,以下简称“社保”证明);
 
6)提供七大员证件(指施工员、资料员、测量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标准员,须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7)投标人201411日以来具有一项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60万元(含)的学校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同时具有学校附属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下载页加盖公章;施工合同以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准,内容完整详实应显示业绩中拟派项目经理的名字),(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以备开标时进行网络核实);
 
8)近三年财务报告(20142016年);
 
9)养老保险(需提供带二维码的社保官网网络查询页),社保证明要求201671日至2017430日的10个月的缴纳证明。

   (开标时,上述所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或证件需出示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七大员社保必须保证真实有效,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按无效标处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30000.00元)(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5.2本项目收取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控制价(拦标价)的85%。投标人如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另外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3倍作为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的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后提交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方式同履约保证金方式),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全部予以退还。

   开户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01010016000002100094

   联系人:陈女士  0396-2782998

   5.3、投标企业必须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会被电子系统认定无效交纳。

   注: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9 11 8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确山县教育体育局

       址:驻马店确山县解放路中段

   联 系 人:刘先生

     话:13503962998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女士        

     话:17320100131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71单元3204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股

   联系电话:0396-2782698

  9、监督部门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孔主任:电话:0396-701980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0766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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