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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国道改建(北仑段大榭叉口改造)工程采购灯具和电缆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22 17: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329国道改建(北仑段大榭叉口改造)工程采购灯具和电缆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7-08-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北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329国道改建(北仑段大榭叉口改造)工程采购灯具和电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3178-BL068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329国道改建(北仑段大榭叉口改造)工程

四、采购货物名称、数量、预算及主要技术规格

品目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最高限价(万元)

10米高单挑路灯

82

LED100W

231.604

10米高单挑路灯

212

LED200W

12米高单挑路灯

20

LED250W

12米高双挑路灯

27

LED2×200W

12米高双挑路灯

27

LED2×250W

12/10高双挑路灯

22

LED250W+100W

吸顶灯

40

LED100W

隧道灯

36

LED150W

隧道灯

24

LED120W

隧道灯

76

LED70W

电缆

5300

YJLHV-5×50

76.4

下穿通道电缆

300

YJLHV-4×16

下穿通道电缆

4200

ZRVV2×6

电缆连接器

566

所有灯具均需要连接器2×(LDA10-35/1.5-2.5/HT 2×(LDA10-35/HT),1×(LDA10-35/10-16/HT)

共五只为一套组合。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2017822日至201791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2. 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前台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品目4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品目一: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00,品目二: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供应商应于2017911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等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并请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

  本项目一切费用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号: 31010122000005488

    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913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仑区新碶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9130930时在北仑区新碶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北仑区陈华公铁立交

  联系人:工,联系电话:0574-86782904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军、史维祺、张亮、夏巍、徐承

  联系电话: 0574-8809033687425512  传真:0574-88090039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6780691

 

注:1、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

2、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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