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病房楼项目招标公告
平舆县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病房楼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G-028
1. 招标条件
平舆县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病房楼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投资建设,招标人为平舆县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舆县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病房楼项目
建设地点:平舆县境内
2.2 工程质量:合格
2.3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贰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须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定,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2014年8月1日起承担过至少一项医院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中标公示价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需同时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合同书、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 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对象必须包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3.3公告发布之日前,外省投标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并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3.4企业信誉要求:2014年8月1日起投标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禁止投标报名(1)被各地职能部门禁入市场的;(2)被列入黑名单的;(3)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4)未按技术规范施工、出现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5)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未到施工现场被通报批评的;(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7)有串通投标围标行为的;(8)投标、资质申请、信用登记备案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以上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信誉承诺须真实,不如实提供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3.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需提交资料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按顺序整理成册)。
于2017年 8 月 22 日至2017年 8 月 30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报名。
5. 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携带购买文件的收据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自行复印),售后不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一天下午17:00之前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否则其保证金缴纳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平舆支行
账号:53101000241201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万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舆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1383960317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方式:17703960511 17739697061
2017年8 月 21 日
本招标项目的任何通知文件、补遗(若有)、招标控制价将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