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区2016-2017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取水许可论证
九台区2016-2017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取水许可论证
承担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1708-0807B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区2016-2017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取水许可论证承担单位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项目名称:
一标段:九台区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取水许可论证项目;
二标段:九台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取水许可论证项目。
2.2 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标段:长春市九台区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位于龙嘉镇和纪家街道办事处的2个乡镇11个行政村境内实施,共打抗旱井180眼;
二标段:长春市九台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位于苇子沟、土们岭、兴隆和纪家街道办事处的4个乡镇19个行政村境内实施,共打抗旱井227眼;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4 服务期:2017年9月20日到2017年10月20日;
2.5 质量标准:符合行业及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2016年)独立完成过一项(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吉林省地下水行业协会颁发的地下水专业技术培训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8 月22日至2017年 08 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及地下水专业技术培训证书、近三年(2014-2016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法人持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09时00 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 孟女士
电 话:0431-821957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 系 人:孙宗良
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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