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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清空-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宣传专项-影视设备升级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21 18: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空-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宣传专项-影视设备升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空-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宣传专项-影视设备升级

项目编号:1741STC61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师艳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67号

联系方式:何利 010-826359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师艳 010-6268822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清空-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宣传专项-影视设备升级

数量:不适用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VR设备硬件、演播室读报系统、摄录一体机、移动直播设备、广播传输设备1套,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相关规定;3)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 本项目部分接受进口产品;5)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38.174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制作成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1211504881@qq.com)。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xiesy@sinosteel.com。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包括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投标报价30分。
  2. 本项目分包控制金额为:77.7932万元人民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部分接受进口产品,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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