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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公用商业部分)正式用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21 18: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公用商业部分)正式用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以郑东计财发改【2015】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用商业部分正式用电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公用商业部分)正式用电工程设计
2.2项目概况: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北靠永盛西路,西临通商路,东依桑林东路,南邻永昌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1282.52m²,总建筑面积为269728.15m²。
2.3招标范围:正式用电工程设计(含报装等相关手续)。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通过供电部门审核。
2.5设计周期要求:1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2014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类似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业绩(合同以签订的日期为准,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4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类似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业绩(合同以签订的日期为准,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设计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原件)。
3.4投标人需提供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3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本项目投标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经查询上述查询对象如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外其他证件和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4.1.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只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无须提供证书原件。)
4.1.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4.1.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材料;
4.1.6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1.8针对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5.3条款的承诺书;
4.1.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主体相关查询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0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查验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郑州市建委院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2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本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九、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中原农科楼三楼
联 系 人:白 桦、郑蒙蒙、孙 晋
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电子邮箱:xdzx006@126.com



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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