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关于晋江空军新训单位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受晋江空军新训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副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项目编号:QZJXCG2017-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593200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江空军新训单位
地址:晋江市
联系方式:许先生 186593200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5-85666808
代理机构地址: 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副食品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凡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及2017年1到6月份的纳税证明、2017年1到6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无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3) 投标供应商及投标法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外资及合资企业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