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涧镇洛新小学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磁涧镇洛新小学项目建设已经新安县财政局批准建设,投资计划已下达,资金来源为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磁涧镇洛新小学
2.2政府采购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8-8562】
2.3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7】240号
2.4建设地点:洛新产业集聚区境内;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预算金额:项目总金额约 2500万元;
2.7工 期:30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1个标段;
2.1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①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预算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4、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6年 7 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5、财务报告:提供投标单位2014年、2015年、2016年近三年财务报表(四表一注);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壹份。(业绩金额不少于2000万,投标人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至报名之日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开具日期应在投标报名开始当日至报名截止日前;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 21 日至2017年 8 月 25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4.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1)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提供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2)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岗位证书;且提供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6)提供2014、2015、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7)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壹份。(业绩金额不少于2000万,投标人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投标人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网站无不良信用行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装订)。逾期谢绝报名,报名时提供的各类证书、资料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为真实有效,经审核如递交虚假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名。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小组独立负责。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8 月 21 日至2017年 8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按500元/套支付,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 9 月 27 日上午8 时40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项目参加开标人员:翟胜南 郭玉山
九、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洛新产业集聚区境内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37955983
代 理 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中原康城1幢2-1003
联 系 人:翟女士
电 话: 15637983320
电子邮件:3308000283@qq.com
2017年 8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