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2017]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长安路以东,洛阳路以西,三全路以北,柳林路以南;
2.3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13.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82453.75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证批复的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便民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文化馆和地下室、地下车库、辅助用房及配套工程等;
2.4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6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约定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与本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及项目总监须具有2013年以来已完成过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类项目);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6、信誉要求:
(1)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向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以上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有效的查询结果,未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不予接收,对经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以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的为准);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
(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 2017年8月 21 日至 2017年8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代理部)
4.3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
(4)投标人及项目总监2013年以来已完成类似业绩;
注:以上证件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其中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可直接提供盖章复印件)。
5、文件的获取
5.1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文件的递交
6.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至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媒介上发布。
招 标 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3号财智名座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55901509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德威广场12楼
联 系 人:杨先生、张女士
电 话:0371-85967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