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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汪清森林公安局看守所建设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7-08-21 08: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L-JL17-C0050
1、招标条件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吉林省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70627]-1710号),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汪清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对吉林省汪清森林公安局看守所建设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工程已由 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吉林省汪清森林公安局看守所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合同标段
招标内容
(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
计划工期
吉林省汪清森林公安局看守所建设项目
独立标段
吉林省汪清森林公安局看守所建设项目
684
吉林省汪清县
合同签订后一年
2.1.2资金来源:财政100%,已落实。
2.1.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吉林省汪清森林公安局看守所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需拟派出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不亏损,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投标。
3.7外省施工企业须符合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
3.8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4.1.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1.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8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821日至20178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915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2017915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汪清森林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汪清县
联系人:徐局长
联系电话:1384334504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
联系人:张工
  话:0431-818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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