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水务局二连浩特市水源地至水厂输水管线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二连浩特市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二连浩特市水源地至水厂输水管线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二连浩特市水源地至水厂输水管线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项目编号:0651-170811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海平
项目联系电话:0479-8114790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二连浩特市水务局
地址: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
联系方式:冯巨春 189047904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成海平 王志刚 0479-8114790 18547170486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蒙中分公司锡林郭勒盟业务部(锡林浩特市开发区锡林郭勒盟交通投资办公楼12F-01室)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440.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9层分公司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9层分公司办公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二连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二连浩特市水务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二连浩特市水源地至水厂输水管线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本招标项目二连浩特市水源地至水厂输水管线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按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二连浩特市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二连浩特市水源地至水厂输水管线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二财购准字(电子)【2017】00854号
采购文件编号:0651-1708119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二连浩特市水源地至水厂输水管线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1项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投资规模:总投资估算约13069.27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3920.7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0%(政府投资392.08万元、社会资本投资3528.70万元);债务资金为9148.49万元,占总投资70%。全部由社会资本负责筹措。 1.1.2质量、合作期限 质量目标: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合作期限:12年,包括:建设期1年,运营期11年。 1.1.3工程内容包括: (1)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输水管线54.4千米,采用管径为DN600的球墨铸铁管,与现状DN700输水管线形成5.0万m3/d供水能力,采用双线平行输水管线铺设,配套相应附属设施及检修道路。 (2)运营内容: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相关工程的运营,维护。 1.2招标范围 1.2.1本次招标范围为二连浩特市水源地至水厂输水管线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1.2.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 (Build-Operate-Transfer,以下简称BOT)模式。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本项目的特许权。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合同的约定将该项目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1.2.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3920.78万元。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授权二连浩特市自来水公司为本项目政府方的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股权比例为10%:90%。 1.2.4回报机制:本项目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项目公司通过收取供水服务费及政府财政补贴来回收其投资和合理回报,费用主要包括两部分,即供水服务费和政府财政补贴。 1.2.5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的,相应的施工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 1344036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独立法人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4、投标人需提供包括2015年度或包括2016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每年经营状况均为盈利,(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5、投标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1亿元。(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投融资能力≥1亿元)。
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或网上下载)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7、对社会资本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7.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7.2业绩经验: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至少有一项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投资或施工经验,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9.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
9.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10、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通知申请人。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1、“内蒙古蒙水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绰勒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2、内蒙古东源水利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内蒙古辽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 8月 21日至2017年 8月 25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9层分公司办公室;
3、报名提供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旨在对购买文件的个人进行法定代表人授权);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同报名时间;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成功后,在报名地点领取。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二连浩特市门户网上同时发布,如有补充通知可在以上网站进行查看;
四、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标书款电汇方式: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支行
账 号:15050170667700000088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9月 13日上午9:00时
地点:二连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 9 月 13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二连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蒙中分公司锡林郭勒盟业务部(锡林浩特市开发区锡林郭勒盟交通投资办公楼12F-01室)
联系人:成海平 王志刚
电 话:0479-8114790 18547170486
招标人名称:二连浩特市水务局
地 址: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
联 系 人:冯巨春
电 话:18904790456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