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娜姑镇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会泽县娜姑镇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会泽县娜姑镇中学校的委托,经会泽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对其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格、证照齐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 HZCG2017(公)-22
二、项目名称:会泽县娜姑中学校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招标预算价及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480000.00元,采购内容详见附表采购清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带“※”号的设备属于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属于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出具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带“▽”的设备须提供样品到现场进行演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带“※”号的设备属于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属于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出具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到现场初审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
(4)带“※”号的设备属于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五、项目要求:
1、报价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对所有设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一部分设备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括产品的成本、运输费、各项税费以及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2、产品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货款的70%;一年后付25%,剩余5%作为质保金,二年后付清。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800.00元,投标人须在2017年8月28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者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用途(以到账日期为准),禁止现金缴款或个人转账,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履行合同内容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本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收款人名称: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会泽县支行
帐 号:53001647836051006053-0125
联 系 人:王桂莲 电话:0874-6198930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08月21日至2017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分,下午2:30分-5:00分(节假日除外),在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领取(会泽县通宝路744号),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备。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9月11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前提交至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7年9月11日15时00分。
十、开标地点: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其他:本次采购活动中,各投标方的安全和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方一概不负责任。
采购单位:会泽县娜姑镇中学校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5987443848
集中采购机构: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74—6198930 联系人:李亚琼 王金花
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