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园林花卉管理中心 园林花卉管理中心燃煤锅炉改造项目(配套电力) (项目编号:52384719)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19 00: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园林花卉管理中心 园林花卉管理中心燃煤锅炉改造项目(配套电力) (项目编号:52384719)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园林花卉管理中心燃煤锅炉改造项目(配套电力) 2.项目编号:5238471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园林花卉管理中心燃煤锅炉改造项目(配套电力),10kv变电站增容及低压电缆改造工程,本项目预算700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7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 主要设备供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函、厂家供货证明、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主要设备供货厂商需具备低压产品3C证书、产品型号试验报告; (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四)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五)投标人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六)外地企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七)正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八)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并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8-17 到 2017-08-2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19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9-08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9-08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19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芦美娜 2.联系方式:022-23690886-65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园林花卉管理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10层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静:8763015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19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690886-65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园林花卉管理中心、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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