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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学生餐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18 17: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的委托,就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学生餐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学生餐厅工程

2.2采购编号:偃公建【2017028

2.3招标编号:HNWXLY2017081

    2.4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明德小学校内,建设内容: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984.9㎡。

            2.5建设地点: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预算控制金额:1257407.94元。

            2.8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4
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和本单位近一年(自201671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偃师教育系统同天发布招标公告6个项目(采购编号为:偃公建【2017023号、偃公建【2017024号、偃公建【2017025号、偃公建【2017026号、偃公建【2017027号、偃公建【2017028号)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2个项目。

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采购中小微企业提供的施工(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项目经理和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和被授权人近一年(自201671以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0821日至201708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4.4招标资料费用:招标文件500/份,图纸500/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91514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

联 系 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18736283361   

    址:偃师市高龙镇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

联 系 人:张女士/李女士

    话:(037965156707/80866707

    箱:hnwx812@163.com                               

                                              20178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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