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顾县镇第一初级中学实验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顾县镇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偃师市顾县镇第一初级中学实验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顾县镇第一初级中学实验楼工程
2.2采购编号:偃公建【2017】023号
2.3招标编号:HNWXLY(2017)077
2.4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顾县一中校内,建设内容: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264.4㎡。
2.5建设地点:偃师市顾县镇第一初级中学;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预算控制金额:4156555.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4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和本单位近一年(自
3.5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偃师教育系统同天发布招标公告的6个项目(采购编号为:偃公建【2017】023号、偃公建【2017】024号、偃公建【2017】025号、偃公建【2017】026号、偃公建【2017】027号、偃公建【2017】028号)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2个项目。
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采购中小微企业提供的施工(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项目经理和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和被授权人近一年(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08月21日至2017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4.4招标资料费用:招标文件500元/份,图纸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偃师市顾县镇第一初级中学
联 系 人: 贾先生
联系电话:13837909111
地 址:偃师市顾县镇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 系 人:张女士/李女士
电 话:(0379)65156707/80866707
邮 箱:hnwx812@163.com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