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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17-QY100-统建区营销中心-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18 18: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海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统建区营销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统建区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GT2017-QY1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1535928998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海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5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裙楼五层

联系方式:0592-73910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4楼,总台电话:0592-22793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统建区营销中心项目的施工1项。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一)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二)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8日 18:43 至 2017年09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光大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510188000652846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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