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GJZ2017C-C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212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司伦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17C-C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2 服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3 服务范围:门卫服务;落实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保安全等工作;协助处理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等工作;
2.3 服务期:一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2.5采购预算:人民币72.230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3.2 供应商工商注册地或其分支机构工商注册地在吉林省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经营范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3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4 供应商派驻的从业人员应持有公安机关发放的《吉林省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18 日至2017年 8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花园395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同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保安服务许可证、公安机关发放的《吉林省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3:30分前,接收地点:长春市海航名门酒店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联系人:徐司伦
电话:0431-878212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3.2 供应商工商注册地或其分支机构工商注册地在吉林省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经营范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3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3.4 供应商派驻的从业人员应持有公安机关发放的《吉林省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47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8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花园3950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17年 8 月 18 日至2017年 8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花园395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海航名门酒店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