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澄海区凤翔路改造及周边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708-511-0005)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澄海区凤翔路改造及周边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708-511-0005)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澄海区凤翔路改造及周边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708-511-0005)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440515-201708-511-0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54-858612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泰然路
联系方式: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754-858601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澄海区凤翔路改造及周边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708-511-0005)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澄海区凤翔路改造及周边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328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708-511-0005
三、采购项目名称:澄海区凤翔路改造及周边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项目
四、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896146.00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初审阶段三大阶段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含公告日),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的为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6、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7、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
上述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三、招标文件(点击可下载)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17时止),如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
十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泰然路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754-85860171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电子邮件:gdhsgs@126.com
采 购 人: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2、供应商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含公告日),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的为准)。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9.61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8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6、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7、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上述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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