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船舶及海工质检中心能力提升-海工装备电气设备环境与性能分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船舶及海工质检中心能力提升-海工装备电气设备环境与性能分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船舶及海工质检中心能力提升-海工装备电气设备环境与性能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GJ2017-1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敏静
项目联系电话:0756-21737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东六路泰北街1号
联系方式:陆女士0756-21390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麦敏静0756-2173710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楼D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海工装备电气设备环境与性能分析设备采购 1 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详细技术要求请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需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或珠海市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近3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计算,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中可以提供复印件);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8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8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⑴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