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公安局监控平台升级、视频卡口数据安全联网平台建设和人像抓拍摄像机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临颍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临颍县公安局监控平台升级、视频卡口数据安全联网平台建设和人像抓拍摄像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供货能力,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临颍政采招字(2017)11号。
二、招标货物:监控平台升级、视频卡口数据安全联网平台建设和人像抓拍摄像机一批(预算金额302.2万元)
(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许可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应为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
以上所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址:临颍县财政局一楼东侧106室
报名领取标书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临颍县财政局一楼东106室临颍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05日上午9:30前
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开标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0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临颍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七、联系人:
采购单位:临颍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395-5659136
临颍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95—5856199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相关信息在《中 国 政 府 采 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
九、监督电话:临颍县财政局 0395—5856588
临颍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