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财政局采购组建PPP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财政局委托,对组建PPP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7】138号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服务期限
组建PPP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
2个
详见招标需求
2年
注:1、本项目不分标包。2、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3投标人须提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时间不少于10年,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证明设立时间不少于10年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
3.4投标人须提供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100人(提供律师执业证和社保证明相对应);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
3.5投标人须提供1份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业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到政府采购中心308室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 至2017年8月24日 ,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
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4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4日上午9:3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电话:王女士:0396-2609221 )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63336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与金雀路交叉口北侧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项目名称:组建PPP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目的:
为了加快PPP项目的顺利推进,保证我市PPP项目规范运作,发挥第三方的专业法律力量对PPP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总体评审和把关,经上级研究同意,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并组建我市PPP项目法律服务机构库。
二、法律服务机构库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专家对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2、负责对PPP项目实施方案出具审查意见;负责论证PPP项目的回报机制、交易结构、核心边界条件等,控制政府财政性支出责任;
3、负责审核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拟订的政府采购文件(如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就该环节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提示潜在法律风险;
4、参与PPP项目的确认谈判工作,协助政府方组织PPP项目合同的谈判、修改和审核,并出具PPP合同的审查意见;
5、作为独立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不得参与我市PPP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每个PPP项目服务完成后出具PPP项目评审、审查报告,并对PPP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负有法律责任;
6、组织PPP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课题的研究;
7、负责评估和平衡我市PPP财政支出责任。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家律师事务所入选驻马店市PPP项目法律服务机构库,在二年服务期限内,凡单个PPP项目法律服务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财政部门可以从该库中直接选取法律服务机构,也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择该库以外的法律服务机构;凡单个PPP项目法律服务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PPP法律服务机构需要经过政府采购程序予以确定。各县区PPP项目的法律服务机构也可从该库中选择。
四、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时间不少于10年,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证明设立时间不少于10年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
3、投标人须提供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100人(提供律师执业证和社保证明相对应);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
4、投标人须提供1份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业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
6、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法律服务费说明:
法律服务费为PPP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如因项目不能成功落地,涉及的相关法律服务费用以该项目法律服务合同约定为准,但总额不超过固定收费金额总额。
六、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10分)
1
投标报价
(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总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价格权值×100
商务技术部分(90分)
2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12分)
对比投标人的项目实施人力投入、进度计划、具体操作方案等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优的得 10-12 分,良的得 5-9 分,一般的得 1-4 分。(投标文件无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3
项目业绩
(28分)
1、必须为执业十五年(含)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如是,得 3分;如否,得零分。(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否则不得分。
2、近三年(2014 年、2015 年、2016年)为财政部 PPP 示范性项目提供过法律服务的,每一个得 5 分,最高不超过15分,如否,得零分。(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否则不得分。
3、近三年(2014 年、2015 年、2016年)为 PPP 项目(不含第 2项所及的财政部 PPP 示范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每 1 个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否则不得分。
4
项目参与律师(12分)
1、具有两名或以上执业八年或以上的律师组成律师团队,如是,得 3分;如否,得零分。(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否则不得分。
2、近三年(2014 年、2015 年、2016年)为 PPP 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每 1 个得 2 分,最高不超过6 分。(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否则不得分。
3、近三年(2014 年、2015 年、2016年)为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的,每 1 个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3 分(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否则不得分。
5
PPP行业参与度(10分)
1、投标人或专门工作组成员参与了国家PPP相关文件制订,满足得4分;
2、投标人内部专家入选财政部或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6分(专家须提供入库截图和社保证明)。
3、得分可累加,不满足不得分。一人同时为不同专家库专家的,不累计得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6
理论水平
(4分)
投标人或专门工作组成员发表过关于PPP领域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书籍的,每部书籍或论文得1分,满分4分。须提供社保证明和书籍封面或载有论文的期刊封面、书籍或论文核心内容,(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两项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7
信誉
(10分)
1、近三年,投标人荣获国家级荣誉的,(包括投标人及其成员获得过国家及相关部委荣誉),满足得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2、近三年,投标人荣获省级荣誉的,(包括投标人及其成员获得省政府或省级机构、组织颁发荣誉),满足得3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3、近三年相关项目获得行业奖项,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满足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
8
财务状况
(8分)
对比投标人2016年财务审计报表,营业收入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得8分;营业收入人民币1亿元-8000万元(含8000万元)得6分;营业收入人民币8000万元-6000万元(含6000万元)得4分;营业收入人民币6000万元-4000万元(含4000万元)得2分;4000万元以下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不提供不得分。
9
评审现场答辩
(6分)
项目负责人对PPP模式项目法律服务的主要思路方案、实施步骤及措施、主要优势、服务的重难点等在评审现场进行答辩,阐述内容与投标文件完全吻合、思路清晰、回答切题得5-6分;阐述内容与投标文件基本一致、思路较清晰、回答切题性一般得3-4分;阐述内容与投标文件有较多内容不一致,现场答非所问,对项目不了解的,得0-2分。不参与评审现场答辩的不得分。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财政局委托,对组建PPP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7】138号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服务期限 |
组建PPP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 | 2个 | 详见招标需求 | 2年 |
注:1、本项目不分标包。2、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3投标人须提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时间不少于10年,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证明设立时间不少于10年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
3.4投标人须提供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100人(提供律师执业证和社保证明相对应);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
3.5投标人须提供1份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业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到政府采购中心308室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
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4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4日上午9:3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电话:王女士:0396-2609221 )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63336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与金雀路交叉口北侧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项目名称:组建PPP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目的:
为了加快PPP项目的顺利推进,保证我市PPP项目规范运作,发挥第三方的专业法律力量对PPP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总体评审和把关,经上级研究同意,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并组建我市PPP项目法律服务机构库。
二、法律服务机构库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专家对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2、负责对PPP项目实施方案出具审查意见;负责论证PPP项目的回报机制、交易结构、核心边界条件等,控制政府财政性支出责任;
3、负责审核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拟订的政府采购文件(如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就该环节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提示潜在法律风险;
4、参与PPP项目的确认谈判工作,协助政府方组织PPP项目合同的谈判、修改和审核,并出具PPP合同的审查意见;
5、作为独立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不得参与我市PPP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每个PPP项目服务完成后出具PPP项目评审、审查报告,并对PPP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负有法律责任;
6、组织PPP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课题的研究;
7、负责评估和平衡我市PPP财政支出责任。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家律师事务所入选驻马店市PPP项目法律服务机构库,在二年服务期限内,凡单个PPP项目法律服务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财政部门可以从该库中直接选取法律服务机构,也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择该库以外的法律服务机构;凡单个PPP项目法律服务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PPP法律服务机构需要经过政府采购程序予以确定。各县区PPP项目的法律服务机构也可从该库中选择。
四、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时间不少于10年,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证明设立时间不少于10年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
3、投标人须提供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100人(提供律师执业证和社保证明相对应);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
4、投标人须提供1份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业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
6、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法律服务费说明:
法律服务费为PPP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如因项目不能成功落地,涉及的相关法律服务费用以该项目法律服务合同约定为准,但总额不超过固定收费金额总额。
六、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10分) | ||
1 | 投标报价 (1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总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价格权值×100 |
商务技术部分(90分) | ||
2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12分) | 对比投标人的项目实施人力投入、进度计划、具体操作方案等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优的得 10-12 分,良的得 5-9 分,一般的得 1-4 分。(投标文件无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
3 | 项目业绩 (28分) | 1、必须为执业十五年(含)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如是,得 3分;如否,得零分。(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否则不得分。 2、近三年(2014 年、2015 年、2016年)为财政部 PPP 示范性项目提供过法律服务的,每一个得 5 分,最高不超过15分,如否,得零分。(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否则不得分。 3、近三年(2014 年、2015 年、2016年)为 PPP 项目(不含第 2项所及的财政部 PPP 示范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每 1 个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否则不得分。 |
4 | 项目参与律师(12分) | 1、具有两名或以上执业八年或以上的律师组成律师团队,如是,得 3分;如否,得零分。(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否则不得分。 2、近三年(2014 年、2015 年、2016年)为 PPP 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每 1 个得 2 分,最高不超过6 分。(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否则不得分。 3、近三年(2014 年、2015 年、2016年)为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的,每 1 个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3 分(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否则不得分。 |
5 | PPP行业参与度(10分) | 1、投标人或专门工作组成员参与了国家PPP相关文件制订,满足得4分; 2、投标人内部专家入选财政部或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6分(专家须提供入库截图和社保证明)。 3、得分可累加,不满足不得分。一人同时为不同专家库专家的,不累计得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6 | 理论水平 (4分) | 投标人或专门工作组成员发表过关于PPP领域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书籍的,每部书籍或论文得1分,满分4分。须提供社保证明和书籍封面或载有论文的期刊封面、书籍或论文核心内容,(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两项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7 | 信誉 (10分) | 1、近三年,投标人荣获国家级荣誉的,(包括投标人及其成员获得过国家及相关部委荣誉),满足得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2、近三年,投标人荣获省级荣誉的,(包括投标人及其成员获得省政府或省级机构、组织颁发荣誉),满足得3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3、近三年相关项目获得行业奖项,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满足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 |
8 | 财务状况 (8分) | 对比投标人2016年财务审计报表,营业收入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得8分;营业收入人民币1亿元-8000万元(含8000万元)得6分;营业收入人民币8000万元-6000万元(含6000万元)得4分;营业收入人民币6000万元-4000万元(含4000万元)得2分;4000万元以下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不提供不得分。 |
9 | 评审现场答辩 (6分) | 项目负责人对PPP模式项目法律服务的主要思路方案、实施步骤及措施、主要优势、服务的重难点等在评审现场进行答辩,阐述内容与投标文件完全吻合、思路清晰、回答切题得5-6分;阐述内容与投标文件基本一致、思路较清晰、回答切题性一般得3-4分;阐述内容与投标文件有较多内容不一致,现场答非所问,对项目不了解的,得0-2分。不参与评审现场答辩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