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登记编号 | ZFCG-F2017038(czcg201708-143) |
项目名称 | 两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项目 |
招标单位 | 凤阳县环境保护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电子网上招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 1.3具有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环评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1.4 投标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至少1项土壤调查评估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或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5本项目的评估报告须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为两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项目。主要评估项目为:凤阳县刘府镇境内一块约80亩的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凤阳县府城镇境内一块约6.5亩的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项目投资概算30万元。 |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ggzy.gov.cn)。电话:技术支持400-850-3300 (备案咨询、业务咨询、技术咨询); 0550-3801701(系统咨询); 0550-3019013(企业注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单位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zggzy.gov.cn)。 3、投标人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5、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两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项目。主要评估项目为:凤阳县刘府镇境内一块约80亩的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凤阳县府城镇境内一块约6.5亩的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与分析、调查监测方案制定、项目现场采样、数据分析、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评价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报告提交并获得项目批文。 |
发布时间 | 2017年8月14日 |
信息内容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两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项目。主要评估项目为:凤阳县刘府镇境内一块约80亩的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凤阳县府城镇境内一块约6.5亩的土壤污染调查评估。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评标办法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评估费用支付方式 | 评价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报告提交并获得项目批文后于 7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无息)。 |
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交易文件发布时间至开标截至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
投标保证金的 提交与退回 |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RMB:6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附言中注明:两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项目(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帐号:1313072138000047514 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发出中标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所有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
履约保证金的 提交与退回 | 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不大于中标价的10%)。 2、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须在附言中注明:两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项目(履约保证金)。 开户银行:建行凤阳县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1341 户名:凤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请备注:凤阳县环境保护局 3、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在评价报告经专家评审通 过、项目报告提交并获得项目批文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中标单位(无息)。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15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7年8月24日17时前在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 )“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www.czggzy.gov.cn )招标人将在2017 年8月28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2、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3、各投标单位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序列码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投标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5、投标单位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办理并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通知-关于投标企业(工程施工类)办理CA证书的通知 。网址:http://www.czggzy.gov.cn 。联系方式: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各投标单位开标时,务必携带本单位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7、本项目投标单位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 3801701。 | |
招标人:凤阳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 13855003880 联系电话:13955062658 邮箱:2482632130@qq.com |